淳化:瞄准重点 精准发力 严查“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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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持续发力,打出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组合拳”,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微腐败”案件2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已送司法机关3人。

畅通线索渠道。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站、微信“五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加强与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通,收集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完善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暗访,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部门纪检组联动摸排线索机制,定期由部门纪检组长带队,抽调人员,深入14个镇办(中心)203个行政村进行线索摸排,并将排查结果报告县纪委信访室进行统一登记汇总,针对重点案件由县纪委直接查处,一般案件批转镇办纪委立案查处,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突出查处重点。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三个紧盯”,紧盯村(居)“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居)党支部书记、镇办(中心)站所负责人,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等重点人群;紧盯在扶贫领域、惠农政策落实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假公济私、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侵占,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旧村改造中违规插手、贪污侵占、侵占挪用、损公肥私等重点问题;紧盯重点基层管钱管物管项目以及执法、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分配、审批监督的科室等重点部位,组织专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

加大曝光力度。建立定期通报曝光机制,由审理室对全县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并向全县各镇办(中心)、县直各部门印发,进行全县通报曝光。先后通报曝光石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受灾群众办理灾后重建补助时,收取好处费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其退回违规所得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定期在淳化廉政网纪律审查专栏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胡家庙中心某村党支部书记,在“三告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中,以权谋私、虚报套领项目资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6起,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警示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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