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检察院“四廉”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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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党组、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和检察队伍“干净干事”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采取“四廉”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取得了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双赢”。 5年来无干警受违法违纪举报,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检察院。
  该院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始终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负总责,实行向上和向下承诺、述廉。一是定廉,每年年初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确定工作任务和目标,并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每个部门和负责人,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二是述廉,由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定期向上级和干警汇报、通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抓工作落实的措施,检查考核的办法,收到的成效及存在问题;三是评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考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对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

文章来源:秦都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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