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彬县廉租住房申请户符合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陕西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彬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彬县监察局指派专人,协同县民政局、城关镇居委会、城建局、房管所,利用两个月时间,对首批廉租住房申请户进行入户调查,通过对已报名的388户逐一核对城镇低保、户口、走访左邻右舍调查申请户的住房情况,初审合格223户,在彬县城建网上和县城醒目处张贴予以公示,再次接受了群众监督,确保了廉租住房的公开、公正、公平。
文章来源:彬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