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严肃四条纪律 确保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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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咸阳市召开的全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会议上,市纪委监察局明确提出要严肃以下四条纪律,确保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顺利进行。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恪尽职守,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严禁集体上访,严禁越级上访,严禁滋意闹事,严禁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违反者,按《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对于煽动或带头无理取闹的党员或公务员,从严从重查处。

 

  二是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格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中、省关于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中行政编制冻结的有关规定,严禁借管理体制调整之机擅自调整和增设机构,严禁提高机构规格,严禁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违反者,按《条例》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中一律冻结提拔干部、调动工作人员的规定。严禁借管理体制调整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者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违反者,按组织人事纪律规定从快查处。

 

  四是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禁以转移、转卖、转借、私分等方式擅自处置公款公物。严禁借管理体制调整之机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公务用车,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违反者,按故意顶风违纪查处。

 

   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群众信访举报,有一件查一件,随接随查,不得拖延;对于违反纪律规定和有关要求的纪检监察对象,要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必要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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