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市下发《紧急通知》,从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拳出击教育乱收费。
《通知》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借读费;严格学区管理,严禁违规组织跨学区招生考试收费;严禁辖区内中小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转学费;严禁中小学小教师违反规定以举办补习班、辅导班及延点班等为由向学生收费;教育收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群众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教育乱收费事件,一经查实,首先罢免校长,再取消该县市区年内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并全市通报。对因乱收费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性质和情节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同时,在学生报到期间,市县两级组织教育、纠风、物价、财政等部门对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管,防止了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