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多轮驱动 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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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紧紧围绕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三个“强化”,着力增强案件查办的威慑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协调小组的职能,坚持每季度召开办案协作联席会议,掌握工作动态,分析存在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共享案件资源。先后从检法两院摸排案件线索4条,已立案处理4件,党政纪处分4人,涉及的3名农村基层干部,因职务侵占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我们对这三起案件及时立案审结,按照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及的另1名机关干部给予了政纪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二是强化督查考评。采取年初开会部署,每月电话了解、季度公开通报、半年考核排名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跟踪检查。对办案空白的镇办和市直部门,由市纪委对其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考核之中。

三是强化案件管理。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案卷的通知》,从案卷的书写、顺序、装订上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落实 “乡案县协审”有关制度规定,每月10日前对镇办、部门的自办案件进行集中协审,从立案标准、书写规范、案件定性、归档顺序等环节上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案件直接将其退回,对于手续不完整、书写不规范的案卷退回补充,再次审核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今年1到6月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违纪案件33件,党政纪处分36人,其中党纪处分27人,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处分人员中涉及科级干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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