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依法行政积极构建法治政府
打印

    2011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实施《咸阳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启动之年。为全面推进咸阳市依法行政工作,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建设西安(咸阳)国际大都市的大好机遇,逐步完善程序,健全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和完善了听取意见、听证论证制度,实行重大决策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明确应当听取意见、进行听证论证决策事项的范围,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评估制度。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审查备案力度。坚持所有涉权涉法文件须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发布。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三统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备,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率和报送备案率。市政府法制办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核,杜绝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问题发生。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征询意见制度,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举行座谈会或听证会。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陕西省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第五批集中清理工作的结果,组织我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领域。


    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行政复议集中审理权工作,充分利用复议资源,集中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争议和行政纠纷。


  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各行政机关要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程序暂行规定》,认真贯彻《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统筹安排全年的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既要抓好依法行政全面检查,也要突出重点,抓好对重点事项、重点问题的监督,要重点抓好教育收费、社会保障问题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找出存在问题。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建立调解工作程序,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努力形成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加快仲裁事业发展,加强对仲裁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中的作用。


    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根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决定在公路超限处罚以及治安处罚领域进行试点工作。市县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在法定权限、种类下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应给予基本相当的行政处罚,以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实现公平正义。


  深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制度。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邀请省市知名法律专家,举办一次全市县级干部法律知识大讲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2010年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2011年,决定在一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带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提高。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上一条: 长武县“五询”工作方法受好评
下一条: 咸阳:对实现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突破的做法与建议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