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旬邑县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主理财程序,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经充分试点、总结完善后,在全县所有农村全面推行“三签”、“两审”、“一管道”财务审批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
该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是今后村级费用支出在200元以上(包括200元)必须先经过“三签”,即费用支出票据必须先经过村主任、后经村党支部书记、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主任三方同意并签字(200元以下仍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后经“两审”,即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经过村民理财小组和镇(社区)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审核,方可到镇(社区)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报账;“一管道”即凡是村级所有财务往来必须经过镇(社区)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唯一管理渠道。
截止目前,全县11个镇、3个社区的187个行政村财务全部实行了“三签”、“两审”、“一管道”管理,2011年拒付不合理开支3.4万余元。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