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紧紧围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夯实监督责任。
抓廉政教育常态化,树立规矩意识。一是通过组织开展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省市领导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等活动,教育提醒全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二是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共转发中省市纪委典型案件通报3期、印发区内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5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8个单位、68人次,对其中两起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三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一般性问题和反映线索不具体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的方式,提醒和纠正。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5件(次),约谈、函询42人。
抓监督检查常态化,强化纪律作风。一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重点从公车私用、公务接待、公款消费、滥发津补贴等方面着手,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查处。二是加大对重点工作岗位、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纪律以及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纪律作风。共开展明察暗访21次,下发督查通报9期。
抓纪律审查常态化,形成高压态势。把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挽回经济损失70万余元。截止12月底,共立案69件,结案6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其中,轻处分65人,占处分总人数84 %,重处分12人,占处分总人数16%,移送司法机关3人3人,占处分总人数总人数4%。
抓追究问责常态化,压实责任重担。一是制定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明确问责情形,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问,有责必究,对9个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对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了问责。二是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制定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权重提高到10%。
抓自身建设常态化,提升执纪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通过上挂下派、跟案学习、协作办案等形式提高纪检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完善了《渭城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渭城区纪委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等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自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