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四个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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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淳化县纪委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持续舆论引导,构建“宣传教育”新常态。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成立宣讲团,深入镇办(中心)及县直部门开展《条例》《准则》和《问责条例》等宣讲18场次,受教育干部达2100余人。发挥淳化廉政网、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等新媒体齐发声,实时更新发布中省市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动态信息。结合换届工作,成立2个换届风气督导组,从县镇两级换届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换届会场布置简朴、报告篇幅缩减、发言简明扼要,确保换届工作始终凸显“俭、减、简”新风。

持续明察暗访,构建“监督检查”新常态。紧盯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电子取证、发票倒查,账目核查等措施,深入超市、酒店、农家乐和旅游景点开展明察暗访25次,抽查单位45个,督促整改问题15个,下发通报2期。先后2次对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共性问题8条,个性问题11条,对57个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4个单位财务人员实施了诫勉谈话。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县36个机关单位内部食堂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杜绝了利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费用问题的发生。

持续通报曝光,构建“警示震慑”新常态。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整理汇总,通过咸阳廉政网曝光台、文件通报等,集中进行通报曝光3期,形成了强烈震慑。制定了《淳化县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明确违纪典型案件通报主体和对象、范围,通报内容及方式,通报的时限和要求,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先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人。对查处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抓重点典型案件,在重要节点,进行通报曝光,树立反面典型,达到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作用和敲山震虎的震慑效果。

持续责任追究,构建“问责惩处”新常态。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原则,对穿着“隐形衣”、顶风作案问题,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人。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实施责任追究内容,明确规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对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或案件,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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