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效措施,严把“五关”,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全力打造廉洁优质阳光工程。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备案关。针对项目审批等方面存在问题,制定了工程建设“六个方面”备案暂行规定,对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建设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各项目单位在招投标前需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否则,一律不准招投标。二是严把工程招标投标关。严格执行准入制,控制工程造价,对所有工程项目实施统一报建报批,加强对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及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防止围标、串标、肢解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标、转包分包等现象。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坚持质量第一,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从施工监理、建材质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四是严把物资采购关。对建筑材料的进货采取源头进行把关,实行严格的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准入制度,加强对物资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使用劣质不合格建筑材料。五是严把廉政建设关。工程建设是个“热点”问题,为了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每个项目在开工前,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签订“三方”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每月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方面规定,做到警钟长鸣。在工程竣工前,由县监察局出具廉政鉴定,否则,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
文章来源:泾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