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以工作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为内容的“清单式”工作运行模式,促使“两个责任”在落实的过程中能够有章可依、有轨可循、有责必究。
工作清单布置任务。县纪委相继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旬邑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文件围绕“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对党委、纪委所担职责进行分解、细化,形成清晰、规范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对重点工作列出详实的时间进度表,做到任务具体、实在,措施有效、管用,进度适中、可行。
负面清单罗列问题。针对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约谈中征集的意见建议,组织集中研判,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并对问题单位下发督办函,督办函列出负面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明确督办要求,相关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县纪委实行“督办问题”动态管理,列出销号清单,对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销号登记。今年共向11个单位下发督办函,约谈领导4人,列出负面清单19条,完成整改19条。
责任清单亮出红线。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选人用人、一岗双责、监督检查等多项内容列出多种问责情形,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由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案件的,将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清单明责、划出红线,强化责任担当,倒逼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