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加强四项监督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打印

近年来,兴平市纪委严格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四个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铁军”。

加强工作程序监督。兴平市纪委通过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对立案定性量纪、人员调配、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尽可能避免决策失误;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以避免“一言堂”现象;提高常委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常委班子内部的民主监督。市纪委采取案审人员不参与查案的方法,以避免对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带来影响。

加强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兴平市纪委坚持警钟常鸣,加强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通过参加培训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每周3下午集中学习,每周五下午开展“清风兴平”活动,进行党建理论、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网络舆情等内容的集中学习,使干部以高业务水平,自觉公正履职。

加强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监督。近期,兴平市纪委先后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10项,重点对考勤管理、办公秩序、财务管理、车辆使用等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落实到责任室和责任人,使各项工作事事有制度可依,事事落实到人。建立机关干部轮岗制度,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兴平市纪委还探索试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等作出明确规定,坚决禁止干部“带病”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并坚持对有问题的干部予以查处,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予以调离。

加强“内外循环”监督。兴平市纪委坚持向上级纪委、市政协、民主党派等汇报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在纪检干部监督室未成立前,明确办公室为机关内部监督室,以便经常进行干部监督。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行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行风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脉问诊”。另外,为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关,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哨兵”。通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家庭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方位监督,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的清正廉洁。


上一条:永寿廉政网全新改版升级开通运行
下一条:三原县纪委“3+1”模式创新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