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礼泉县纪委始终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出发,立足于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开启 监督“无影灯” ,不断探索精准扶贫脱贫领域“微权力”的监督模式,严防“微腐败”发生。2016年以来,全县共查出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8件,党政纪处分26人。
一是全天候接受信访举报。充分发挥电话、短信、来信来访、网络举报等传统平台受理举报的基础性阵地作用;深化“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下访”面对面受理群众举报,积极探索建立了扶贫等领域专项信访举报直通制度;开通新的专门受理扶贫信访举报电话029-35612568;开设 “礼泉纪委微信举报公众号”, 在县纪委设立“三个助力”举报中心,在全县12个镇办、200多个村建立举报站;全面梳理排查反映涉及扶贫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信访件;同时,县纪委对受理的有关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实行办结销号制度,确保群众的反映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二是多渠道优化监督资源。2016年以来,县纪委先后召开5次不同层次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大会,其中2017年县纪委全会首次将参会范围扩大到全县各村党支部书记、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及县级涉农部门中关键岗位的科长、股长等近千人,从思想上筑牢掌握“微权力”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制定出台助力精准扶贫等三个领域实施方案和问责方案;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财务审查小组,对全县12个镇(办)和扶贫、农发部门2014年以来的扶贫账务进行专项审查;建立互通信息制度,一方面民政、扶贫、农发、财政、教育、水利、住建等涉农部门定期向纪委监察局报备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县纪委监察局定期对各相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和部门关键岗位在扶贫对象、扶贫项目、扶贫款项发放等方面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拉网式排查,实现对“微权力”的无缝监督。
三是深层次提升惩处力度。县纪委对扶贫领域的违纪案件按照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严格区分,严格纪律要求,使违纪者必受惩戒。对轻微违纪行为以教育为主,抓早抓小,警示提醒,利用西张堡镇西刘村、南坊镇北牌村等党员干部在贫困户认定走访阶段出现的违纪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行为,成立专案组,由县纪委常委包抓,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严格依规依纪,按照纪律上线严肃处理,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真正使 扶贫领域的“微权力”在“无影灯” 监督下健康运行,避免“微腐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