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节日腐败”,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察局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八个严禁”即: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或者实物。严禁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或者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严禁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使用公款接待非执行公务人员吃、住、行、游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在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封存,并上报县纪委备案。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同时要求,全县各镇、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亲自部署和督查,抓好节日期间各项纪律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各镇、社区,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县纪委监察局将实行24小时电话接访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对违规当事人严肃查处,也要严肃追究所在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