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纪委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通过构建“立体式”线索搜集、“销号式”问题办理、“协作式”纪律审查等“三项机制”,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打通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
构建“立体式”线索搜集机制。全面构建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上访举报“四位一体”的案件线索搜集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公开纪委监察局相关科室电话,从群众电话和手机短信中搜集案件线索;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安排专人对网络进行监控,对反映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贪污腐败等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搜集核查处理。同时,对近年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梳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通过梳理分析,明确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岗位及人员。
构建“销号式”问题办理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案件线索管理挂销号机制。对案件线索分类管理统一“编号”、分类查办明责“对号”、分类督办及时“销号”措施,坚持查结一条就销号一条、不查不销,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利用和案件按时办结,杜绝了久拖不办、久拖不结,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
构建“协作式”纪律审查机制。按照“方便合理、区域就近、便于工作”的原则,制定下发《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整合办案力量。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出台《兴平市纪检监察机构协作办案工作办法(试行)》,有效整合13个镇办、42个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力量,建立5个镇办部门办案协作区,充分发挥联合优势,着力化解基层纪委“办案难”的问题。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对查办案件工作滞后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查各类违纪案件36件,党政纪处分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