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纪委强化“四种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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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彬县纪委不断整合自身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纪办案队伍,始终强化“四种意识”,不断提高依纪依法的办案能力。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要有大局观念,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严惩腐败分子,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严肃查处违反党政纪案件,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是强化程序意识。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必须强化程序意识,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保证程序合法 , 注重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确保案件质量,把案件办成铁案,从而防止错案发生。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事实、重证据,注重以人为本,坚持人性化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是强化学习意识。 当前,反腐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腐败分子违纪手段越来越隐蔽,复杂案件增多,办案难度日益增大。针对办案人员学习不够的情况,狠抓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为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县纪委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纪检业务知识学习,打牢业务基础,夯实理论功底,以适应反腐败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

文章来源:彬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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