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咸阳市及所辖13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全部对部门派驻及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年初市纪委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
去年,市纪委全会明确提出,年内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要全面完成对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将此作为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之一,落实分管领导、分管室,夯实工作任务,列入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5月份,市上下发了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直部门派驻及内设的共58个纪检监察机构全部实行了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市上规定执行,年内完成统一管理工作。市纪委常委会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委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经常指导、过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室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保证了县市区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以统一管理工作为契机,全部建立健全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县市还增设了干部室,为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