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武功县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集中推行“诺廉、述廉、议廉、考廉”为一体的“四廉”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履行职责的自觉性,集聚风清气正、争先赶超的正能量,取得良好效果。
实行公开诺廉制。今年来,共组织全县12个镇(区、办)、68个部门110名党政领导干部公开亮相,率先上电视廉政承诺,围绕年度责任制工作任务,亮目标、亮思路、亮措施、亮承诺,接受社会监督;6000多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业务及工作岗位实际,廉洁自律书面承诺,实施承诺资料备案、存档和留存自查制,及时在单位公开栏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区别情况,阶段性公开诺廉,主动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实行集中述廉制。推行干部职工向单位党委、纪委(纪检组)月书面述廉、向机关大会季度述廉及党政负责人半年和年终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述廉报告应结合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承诺,内容详实具体、实事求是,肯定工作,找出差距,凡有群众反映或违规违纪等问题,务必逐一解释说明,落实整改措施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述廉报告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由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主要查看述廉报告有无缺项、失实等现象,确保了述廉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全县各单位共开展各类述廉活动130多场次,党员干部书面报告6200余人,22个重点部门和12个镇(区、办)党政负责人向县委和县纪委进行了集中述廉,纠正和解决突出问题32个。
实行集中议廉、考廉制。议廉和考廉工作由县纪委组织实施,重点是单位领导班子,原则上年中和年底分别进行一次,也可单独开展或结合年度综合考核进行。主要通过组织召开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会、“两代表一委员”(驻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会,现场发放民主测评表,个别座谈谈话等方式,了解、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被考核对象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于发现的不廉洁情况,严守工作纪律,形成调研书面材料报县纪委备案。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在测评项目中比率相加低于50%的领导干部,由纪委领导对其进行警示训诫谈话、批评教育,限其纠正;对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突出、线索具体的,要组织调查核实,令其整改纠正;对问题严重并经调查属实的,视其情节,按规定程序予以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