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以“五项措施”为抓手,针对影响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因查办有关机制不完善、多部门联合办案程序不够规范等原因,导致工作中存在对案件查办思想认识不到位、线索摸排范围不够广、少数部门存办案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数质量。
一是完善制度,夯实查办案件工作基础。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修定补充完善相关制度,逐渐形成业务规范、运转高效、指导有力、查办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的深化提升,明确查办案件工作原则、权限、范围、内容、程序、方法、责任追究等规范查办案件工作。
二是转变方式,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在查办案件中,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注重调动业务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形成职责定位明确,协调配合有序的运行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横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纵向信息互通共享制度,违法案件联合查处移交制度,形成沟通顺畅、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纪委监察机关与其它监督主体的整体效能作用。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查办案件工作的实效。在抓重点、讲实效上下功夫。结合咸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每年选择一、两个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线索摸排检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具体做到抓住重点、主动前移、工作到位重实效。
四是查办案件,扩大执法监察成果。发挥纪委监督优势,始终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寓于监督检查之中。明确案件查处的重点,做到“三查”:一是严肃查处影响国家重大政策执行的典型案件,保证政令畅通;二是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执法力度,使执法监察取得有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