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化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500万元以上且以国投资金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了临时纪检组,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运作合规、资金安全、工程优质。
临时纪检组受纪委、监察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双层领导,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纪检书记(组长)任组长。监督检查被派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中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与前期准备、工程招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一是提前介入。工程招投标前十日,临时纪检组督促建设单位将招标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招标报名时间截止时,临时纪检组直接或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件、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同时上报审查结果。
二是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中,派驻临时纪检组紧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参加项目建设有关会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紧贴工程一线,重点检查工程有无转包、项目资金有无截留、挪用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
三是存档备案。工程结束后,派驻临时纪检组及时收集该工程所有资料,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表、招标投标资料、审计报告、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内容,一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存档备案。
文章来源:淳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