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案件监督管理在“四个加强”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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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按照 “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二十四字方针,咸阳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以加强督办,规范统计,提升分析,强化自身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线索管理。对本级领导批示或者交办的案件,舆情曝光案件以及司法、审计、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集中管理,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建立台账,并严格保密。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履行职责,筛选排查重点案件,跟踪督办重点案件。加强与公检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机关内部办案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和支持,努力形成办案协作有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强制性办案措施的监督,重点是对办案部门使用“两规”“两指”措施使用的监督。加强督促办理。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对本级自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以及转交下级办理的案件进行督促办理,力争案件限期办结。抓好超限期未结案件清理督办工作。加强统计分析。进一步完善案件统计考核办法,继续做好季度和年终案件统计考核通报。严格案件审核报送制度,加强对《案件管理系统网络2.0版软件》试用的指导。充分挖掘和利用案件管理数据库资源,对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对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提出改进办案工作的建议。

 

    二、深化加强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按照《关于深化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切实做好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巩固、提高,建立1—2个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总结先进经验,组织学习交流。

 

    三、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依纪依法办案制度。在落实好现有办案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和办案工作需要,不断建立完善依纪依法办案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办案协作区制度推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动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深化完善。做好办案信息服务。以《查办案件工作快讯》为载体,及时通报全市查办案件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积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继续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队伍自身建设。采取多种办法,对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办案和案件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级案件管理部门业务骨干的培训,提高案件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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