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构建“渠道畅通、公开透明、廉政预警”三位一体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机制,先后查处各类违纪违规信访案件2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47人,挽回经济损失79万元。
一、精心打造“民情直通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该县不断改进信访举报方式方法,创新社会管理事务模式,打造和实践以下乡接访车、免费信件、800电话、电子邮箱等为载体的“民情直通车”,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
一是开通服务群众的“招手停”,巡回下访到农户。该县地处渭北旱塬丘陵沟壑区,复杂的地理环境给群众反映问题带来极大的不便。为了减轻群众负担,让群众不跑路、不花钱就能反映问题,便于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工作,县纪委专门购置了一辆用于下乡接访的小型面包车,采取跟集赶会、走村入户等方式,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倾听呼声,受理举报,成为群众信访举报招手即停的“流动信访室”。每次在下访前都采取张贴公告、电视预告等形式向群众告知下访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先后巡回下访520余次,跑遍了全县249个村,接待群众27000人(次),受理投诉举报276件。
二是打造群众投诉的“快车道”,免费信件惠百姓。县纪委与邮政局签订协议,对寄往县纪委的信件免贴邮票,实行免费邮寄,由邮政局专人负责送达,县纪委每季度统一结算邮资。截至目前,共收到举报信446件,占来信总量的71%。
三是开启群众举报的“800”,免费电话听民声。与电信局签订协议开通了800—840—8020免费举报电话,先后接听群众电话举报和咨询1697次,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
四是设立群众投诉的“秘书台”,电子邮件传民意。在“永寿廉政网”设立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为不愿或不便公开身份的投诉人提供了举报平台。
五是架设联系群众的“宽带网”,网络连通千万家。建立县、乡、村、组四级信访举报网络,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的信访便民服务网络体系,使群众举报投诉更加方便快捷。在今年开展的“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的主题实践活动中,全县48个纪检监察机构的90名干部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截至目前,已走访23个村1362户,归纳梳理群众意见建议32条,从中摸排违纪线索8条。
二、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实现阳光信访
一是实行流动接访,做到直查快办。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建立了《流动接访工作制度》,明确了三种工作方式,即:跟集赶会定期下访;对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实行定点专访;对举报线索不够具体,需要与信访人见面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实行预约走访。对案情简单、易查易结的信访线索和正在发生的信访事件,快速反应,直查快办,现场解决。先后直查快办信访案件57件,化解矛盾纠纷43起。
三是推行点名接访制度,实现阳光信访。县纪委在机关各办公室门上贴印了委局领导、室主任、工作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实行阳光信访,来访群众自主选择认为可信的领导或干部反映问题。在受理上做到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信访渠道、公开接访人员,在调查上做到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调查、参与取证、参与监督,在处理上做到公开结果、公开回复、公开答疑,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是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强化协调督办。对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方式,让责任人和信访人多方参与,搭建平等对话平台,把问题摆上桌面,充分听取各方观点,给当事人一个明白,促进息诉罢访。对自办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一包到底;对下转办理的,制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限期办理; 对纪检监察机关之外和反映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三、实施信访监督和信访约谈制度,发挥廉政预警作用
该县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中,积极探索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预警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实行信访监督三色卡和信访约谈两项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起到了超前预警防范作用。目前,共发放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卡88张,对6名领导干部实施了约谈,最大限度教育保护和挽救了干部。
信访监督三色卡制度,即根据信访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情节,向被举报人发放绿、橙、红三种不同颜色的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卡:“信访监督询问卡”、“信访监督提醒卡”和“信访监督警戒卡”。三种颜色就是三条警戒线,当事人收到不同的卡后,根据相应情况作出书面答复。对多次被反映但未查明事实的,发放绿色的“信访监督询问卡”,意在提前警醒,防患于未然。发现被反映人有违法违纪的苗头性行为时,发放黄色的“信访监督提醒卡”,进行预警性提醒,意在提醒被反映人慎行、慎为。发放红色“信访监督警戒卡”,则表明被反映人已有高危行为,应立刻悬崖勒马,自我反省。
信访约谈制度,即对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情节较轻、不够纪律处分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被反映人,听取被反映人的陈述,指出存在问题,提醒注意改进。按照被反映人的职级和问题性质确定主谈人,对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由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对其他领导干部,由县纪委分管信访的领导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