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召开小城镇建设警示提醒谈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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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咸阳市政府召开小城镇建设警示提醒集体谈话会,各县市区主管副县长、监察局分管领导、列入全省关中百镇建设镇长等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咸阳市监察局关于对小城镇建设进行监督的纪律规定》,礼泉县政府、旬邑县太村镇和市规划局等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牢牢把握易犯错误的环节和时机,把倡导性教育和警示性教育相结合,采取个别谈话、上岗前廉政教育等方式,经常敲警钟、筑防线,切实防止各种违纪问题发生。
    会议要求,各级要重视加强制度建设,突出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经费管理、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在监督方面,落实“八公开”、做到“八不准”即:一是审批公开,不准超越职权违反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二是规划设计公开,不准利用职权擅自改变规划、变更用地性质;三是资金管理使用公开,不准挪用、截留和贪污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四是征地拆迁公开,不准擅自变更、虚报和挪用征地拆迁专项资金;五是招标公开,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监督工作各项纪律规定;六是采购公开,不准违反规定、合同约定搞私下交易;七是施工公开,不准违规、违法施工;八是验收公开,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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