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纪委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过好“廉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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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旬邑县纪委重拳出击、狠抓节点,通过三个举措不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防“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死灰复燃,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干净祥和、风清气正、欢乐健康的“廉关”年。

下发通知严明春节纪律。根据省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相关通知精神,旬邑县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提出春节期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纪律作风的“八个严禁”。同时,要求各镇、社区(园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精心部署、亲自督查,抓好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贯彻落实,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各镇、社区,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县纪委监察局实行24小时电话接访,并分5组进行明察暗访,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追究违纪责任,杜绝春节期间“节日腐败”。

公开承诺确保廉洁过节。组织开展各镇、社区(园区)、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做到“八个严禁”杜绝“节日腐败”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签订《廉洁过节公开承诺书》,并将公开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承诺和公示,切实加强了社会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进一步落实,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着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为有效杜绝春节期间的“节日腐败”提供了有力保证。

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狠抓春节重要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旬邑县纪委监察局在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各镇、社区(园区)、各部门及基层窗口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机关干部作风、上班履职、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公款消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购买消费卡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干部和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达到了正风肃纪,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廉洁过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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