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建立“321”工作机制 助推纪检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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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寿县以深化“三转”工作机制为基本遵循,采取“三措施、两制度、一手册”方式,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进一步推动了全县纪检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三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把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32项工作任务;把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11项工作任务。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方法,从考核范围、内容、分值、方法及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按季单独考核,年终奖优惩劣。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的11种情形、监督责任问责的10种情形及问责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发挥了较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是“两制度”形成良好格局。严格落实《永寿县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各基层纪检组织对案件线索在报送同级党组织时,必须上报县纪委,由县纪委案件管理室统一登记备案,并对线索处置情况随机抽查、跟踪问效。出台了《永寿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办法》,明确了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范围、提名方式、和考察程序及责任追究。

三是“一手册”推动工作落实。编印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2015年度“366”工作思路及各室工作计划》手册,对年内要突出抓好的三大主业(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的六个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信访举报“三规范三提升”活动,以案代训活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政风行风测评活动,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全力推进的六项工作(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使纪检干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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