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基层案件审理的准确规范,彬县纪委在全县统一实行了乡案县协审,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乡案县协审工作机制,有效规范了基层办案程序,提高了基层办案质量。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审核关。执行“乡案协审”以来,把全县基层查办案件一律交送县纪委审理室,通过制作案件协助审理清单,对基层办案质量进行把关并提供指导,避免案件材料漏缺现象。
二是提高基层办案水平。通过“乡案协审”,每一个基层查办案件从立案开始,县纪委都同步介入,确保所查办的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手续完备。
三是把好审理谈话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正确运用批评教育的手段,使被谈话人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确保每一起案子都合情合理合法,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做好以案代训。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办案过程中学习的方式,使办案人员熟练掌握了纪检监察相关业务,达到提高审理业务水平的目的;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掌握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在纪检监察方面的理论水平。
近年来,彬县纪委根据乡案县审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案件审理协审制,较好地促进了基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从今年1月份截止目前,共协审11起乡镇案件,审理率100%,合格率100%,乡镇案件实现了零申诉,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水平和案件质量有了极大提高。
文章来源:彬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