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期,长武县出台“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开展投资发展环境整治活动,为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富裕、开放、文明、和谐新长武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方案》确定了目标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等政策机遇,牢固树立“发展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着力解决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干部作风,切实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保护全民创业热情,全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誉最好、回报最快”的投资发展环境,努力把长武建设成为投资创业的政策洼地、服务高地、发展福地。
《方案》提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实际,把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从整治干部作风入手,以改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投资软环境为重点,坚决纠正“庸、懒、散、虚”等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除企业发展障碍,治理企业周边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候军利为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俊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江涛,县公安局局长张广宏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相应的活动工作机构。要求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建立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明查暗访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明查暗访工作,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正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要求相关单位对照各自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查办影响投资发展环境案件力度。积极争取物价、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收集影响投资环境方面的信息,严肃查处投资环境投诉案件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办理投诉案件。五是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各单位也要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考核中,实行个人考核一票否决,对工作滞后、行动迟缓的单位提出批评或通报,对出现问题的,除对当事人处理外,还要追究上一级的领导责任。对有案不查或处理不到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长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