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突出“三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打印

    今年以来,三原县始终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关键环节,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年初抓任务分解、年中抓督促检查、年底抓责任考核、发现问题抓责任追究的责任制落实机制。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定责”。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县委书记、县长及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强化了责任主体作用。3月3日召开了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县委书记与14个镇(中心)党委(党工委)书记、26个重点部门“一把手”签订了2011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目标责任书,县长与42个部门、14个镇(发展服务中心)签订了纠风暨优化发展环境目标责任书。全县200余名科级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规定项目均在3次以上。


    二是强化责任分解,“明责”。制定印发了《三原县2011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三原县2011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解为8大项72小项,明确了县级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责任人。3月16日,组织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对做好全年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5月26日,召开了落实中央纪委2012年底前《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会,对全县2008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进行了回顾总结,明确了2012年底前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


    三是严格责任考核,“督责”。坚持实行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18个单位、31名个人予以了表彰奖励,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7月份,由5名纪委常委带队,组成5个检查组,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了半年检查考核。7月28日,组织召开了半年工作会,通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对查办案件、信息宣传、村监会换届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2月份,把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之中,正在组织进行全年的检查考核工作。

文章来源:三原县纪委


上一条: 三原“项目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
下一条: 永寿开展“民情大调查、民生大走访”活动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