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的通知精神,三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对全县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贷款进行清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信用联社等11家单位为成员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县监察局和信用联社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清收原则、对象、方法、还款时限和措施;三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对清收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动员,安排部署。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按照“谁贷款,谁还款,谁负责;谁担保,谁催收,谁负连带责任”的原则,要求债务人主动偿还贷款本息,并根据贷款性质、欠贷金额和用途,分别明确了具体的偿还要求;对欠款单位和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债权人办理还款手续和还款协议的,坚决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恶意欠贷的单位和个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停止其所任职务的工作,不提拔、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调动工作、不评先进、缓调工资、扣发工资抵还贷款,县人民银行将其列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是集中进行清收。按照催收通知、主动还款、通报曝光、行政清收、司法强制清收五个阶段工作安排,在行政清收阶段,由县监察局、信用联社抽调专门工作力量,深入清收对象单位,进行广泛宣传,针对不同的欠贷单位和人员,采取不同的清收措施。截止目前,我县农村信用社涉政贷款共计681户1145笔1104.82万元;办公室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1000余份,签字确认800余份;组织清收36户56笔共计27.62万元。
文章来源:三原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