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以制度建设为重点 构建惩防体系长效机制
打印

 
    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颁布和省委《实施办法》下发之后,咸阳市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在认真落实中省各项制度和规定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为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省上推行的十项制度。积极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2748个,在监督村务公开、财务支出和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入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全市被点名接访领导干部3986人次,处理落实问题 2196件,人们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切实解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132名县级干部、874名科级参加了考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已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积极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在淳化县开展试点, 9个县区对22件信访问题进行了听证。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全市划分办案协作区70个,查处案件18件。认真落实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市有176个乡镇建起了“廉政灶”,招待费较上年同期节资36%。着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 212家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配送销售,缓解了群众 “看病贵”的问题。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在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方面,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科学界定了县市区委书记在用人上的 “八项权力”,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六道程序”。在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方面,推行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全市派驻监察组372个,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全程监督。制订了《国家投资项目监察审计办法》,加强了对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确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新模式。在改进干部作风方面,出台了《关于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市级党政领导合力抓大事、抓落实制度,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简化办事程序,规范领导公务活动,为各级领导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同时,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也做了一定的探索。彬县招投标监督工作、三原廉政风险防控、淳化“一把手”末位表态、永寿重点岗位重点监督、民情直通车,兴平“民情恳谈室”等制度都很有特色,对实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中央《工作规划》颁布以来,各级各部门共建立健全管理、执法、公开、廉政等方面制度1800多项,形成内容比较完备、监督比较有力、制约比较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是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在年度市纪委全会上,我们专门对制度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形成了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取述廉内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今年组织全市性检查3次,分别召开了制度建设汇报会、创新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交流制度建设经验,对提高制度执行力起到较好地促进作用。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上一条: 永寿九措施构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长效机制
下一条: 彬县借助五大载体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