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公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日前,永寿县按照市委安排,从9月份开始至年底,迅速在全县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司法机关、服务行业及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了“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打造一支“风气正、服务优、形象好”的优秀干部队伍,为建成小康永寿、美丽永寿、福安永寿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一、结合实际。该县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在学习提升阶段,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扎实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围绕工作职能,确定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开展一次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或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在自查自纠阶段,深入开展“五找五定”活动,即找标杆,定追赶目标;找潜力,定主攻方向;找差距,定改进措施;找热点,定服务举措;找难点,定破解之策。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逐项检查、逐人过关。在整改提高阶段,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开通了800-840-8020政风行风热线电话,开展镇区、部门“一把手”与群众互动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建章立制阶段,对照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查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创新相关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强化督查。该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参与的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账销号、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该县将各单位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政风行风测评范围,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对教育活动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曝光。对疏于监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因工作失职导致本系统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实效。该县开展的“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常委会“若干规定”相结合;与巩固深化“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各项工作相结合,重点解决群众看病贵、药价虚高以及医生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问题;规范执法、杜绝乱罚款等问题;征地补偿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为重大建设项目服务等问题。对于整改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县实践办将采取发整改通知书、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通过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永寿县纪委 赵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