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四力联动”破解基层纪律审查“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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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深化 “三转”,坚持狠抓业务培训,加大线索收集,整合系统资源,严格考核奖惩,四力联动,有效破解了基层“不会办案、不敢办案、不想办案、无案可办”等瓶颈问题,推动了纪律审查水平上台阶。

坚持培训带动,解决“不会办案”的问题。全方位推进纪检干部素质提升,为委局各室配备了《纪检监察机关常用法规实用全书》等书籍,向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编发了《案件审查常用业务知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违规行为常用法规》等专业资料。坚持“上挂下派”,由办案骨干对新进纪检干部一带一传艺,实现了业务“传帮带”的经常化。强化日常培训的长效化,每季度初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采取委局领导、室主任、办案人员分课题提前准备、集中授课的方式,分次开展案件审理、信访举报、谈话笔录、定性量纪、案件管理、案卷装订、纪检信息等业务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已举办培训会18场次,达到了增知识、谈感悟,共提高的效果。紧盯中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指示、部署和要求,依托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栏目,及时编发《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资料》,确保全市纪检干部方向明,对准焦,思想和行动与上级保持同频共振。

坚持线索驱动,解决“无案可办”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和信访联席会议的资源共享作用,每季度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沟通违纪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先后从审计中移交违纪问题线索3条,向检察机关移送2件,从大信访中筛选问题线索6条,从公安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赌博问题线索10条,向镇办部门纪检组织移交12条,有效拓展了问题线索来源。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归类,坚持一条线索一个包抓室,加强跟踪督导,并在信访件初核了结程序中增设审理环节,确保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水平。今年1-7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04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5件。

坚持上下联动,解决“不敢办案”的问题。严格实行问题线索双报告制度,出台《兴平市关于完善协作办案机制的意见》,坚持上下级纪委联动办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在对上方面,积极参与上级联动办案,今年先后派出9人参与咸阳市纪委的办案工作。今年7月,在综合分析问题线索真实性、可查性、成案性以及困难性的基础上,将反映我市西吴镇马村在征地拆迁中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上报上级纪委启动联动办案程序,顺利转入立案调查。在对下方面,大力推行办案协作区,实行委局领导包抓、分片指导、联合调查,聚集办案力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特别是在推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对上级督办的6条问题线索全部由委局领导带队,协作区参与,同时启动,直查快办,立案6件。对自行筛选出的16条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多次反映的问题线索由委局领导和相关室跟踪指导,视情况启动协作机制,深挖细究,在突破复杂案件、疑难案件上取得了很好的实效。转办的16条问题线索立案10起,成案率达60%以上。

坚持考评推动,解决“不想办案”的问题。出台《兴平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干部考核细则》,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结果除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监督责任考核排名的主要依据外,还与纪检津贴发放挂钩。坚持一季一通报一约谈,半年一考核一点评,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镇办纪(工)委书记和派驻机构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的同时,也约谈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加大 “一案双查”力度,引导鼓励基层抓早抓小,充分运用诫勉谈话、函询等手段,拓宽惩处教育面,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今年以来,市纪委书记直接约谈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12人次,镇办党委书记4人次,分管案件的纪委副书记约谈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20人次,对4个单位6名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实施了责任追究。结合出台镇办纪委书记和派驻机构纪检组织负责人提名、考察办法,明确规定,凡履行纪律审查职责不力的,一律不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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