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为责任制报告制度的推行提供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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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过程中,兴平市按照兼顾常规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的原则,除明确报告具体内容外,确定了综合报告、单项报告、抽查报告和一事一报四种报告形式,为责任制报告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有力抓手。

  按照规定,综合报告是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情况,每年底向上级党委、纪委总结报告一次,包含了领导干部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等内容。单项报告具体针对的则是每年中央、省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提出的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当上级组织对各部门进行抽查考核时,被抽查考核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就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作出专门的抽查报告。凡发生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情况,则应坚持一事一报告。

  目前,兴平市纪委已经开始通过四种形式对责任制报告制度进行贯彻落实。今年以来,该市各部门都以单项报告的形式,向市纪委报告了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清理小金库和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等工作的具体情况。被抽查的14个乡、镇(街道办)以及农林、水利、交通、城建、教育五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也分别以抽查报告的形式向兴平市纪委报告了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西城街道办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涉及大量征地拆迁任务,工作量大,资金数额大,廉政问题就显得很重要。该市纪委因此要求西城办对征地拆迁这一项工作作出“一事一报”报告。西城办迅速做出反应,专门向纪委报告了本单位通过“三位一体”监督机制有效杜绝拆迁中贪污腐败现象的具体做法。西城办主任张满池说:“一事一报告,对我们本身就是一种督促。”

  城建局负责兴平市的廉租房建设工作,该局在工程招标后向上级部门作出了一事一报告。该市纪委和廉租房建设领导小组在审查报告后认为,房屋每平方米的造价偏高,又重新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复核,做出新的标的,结果证明首次报告的标的造价是合理的。兴平市城建局局长张永峰说:“一事一报告虽然多了一道步骤,但是却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值得!”

文章来源: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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