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创建全省首家“环境办” 强力整治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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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渭城区抢抓“关中-天水经济区”和西咸新区建设发展机遇,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一批重大项目入驻,但由于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引发的抢建、阻工、强揽工程等各种环境问题也随之出现。针对这一情况,该区先后开展了“发展环境整治年、金牌环境建设年”活动,着力整治发展环境。两年来共组织综合执法68次,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35万平方米,收回土地460亩,行政刑事拘留140人,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案件78起。

 

    (一)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创建全省首家环境办。2010年2月,区委区政府在调研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在陕西省首家成立专门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各常委、副区长为副组长,22个职能部门和10个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从公安、土地、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40多人组建了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牵头抓总,进行统一指挥、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各镇办和各职能部门也分别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巡查执法队伍,加强工作沟通,进行职能对接,构建起区、镇办、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为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四项落实机制,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规范运行。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先后出台了环境整治工作纪律、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责任追究、环境整治限时办结、环境建设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奖惩、环境建设工作案件线索移交和加大发展环境案件查处工作力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建立了联合执法、分级负责、三级巡查、考核评比四项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环境办牵头组织,对影响恶劣、执法难度较大的违法建设、阻挠施工问题以及严重违法行为,启动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组织国土、公安、工商、城建、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联合执法。建立分级管理负责机制。对出现的违法建设等问题,由相关镇办和职能部门依照职能权限进行先期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环境办快速处理,及时移交、督办,并跟踪问效;对出现的违法问题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对督办事项不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完毕,整治不到位、进展缓慢的,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和责任追究。建立三级巡查机制。按照“无强揽、无违建、零障碍”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镇办在全区范围内高频率、零盲区的进行巡查执法活动。区环境办组建塬上、塬下、城内三个巡查中队,主要针对辖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的地毯式巡查。各镇办组建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主要对重点路段、重点村组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拉网式巡查。村组、社区实行干部包路段、包企业、包项目的全方位巡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治。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将环境建设纳入全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镇办、各部门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进行独立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形成了有章可循、权责分明、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运行模式。

 

    (三)注重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贯穿环境整治工作始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办通过组装宣传车、散发宣传单、进村入户、召开村组群众会议等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形式,在不同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土地法》、《城乡建设规划法》、《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无理阻工的性质和处理办法。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对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人和事进行公开处理,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杜绝了突击加盖、违法抢建、阻挠施工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四)扎实开展六个专项整治活动,全面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针对影响全区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违法建设、非法用地、市场秩序、打黑除恶、卫生环境、信访环境“六个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发展环境。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集中整治镇村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全面清理已有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抢搭抢建、多占扩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非法用地。由国土资源分局牵头,集中整治违反政策或乱批乱占庄基地、非法占用建设用地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依法查处强行交易、欺行霸市的非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重拳出击打黑除恶。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依法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阻挠施工、敲诈勒索、强揽工程等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集中整治城乡环境。由区市容环境管理局牵头,集中整治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由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对城市综合管理中出现的乱搭乱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集中整治。综合整治信访秩序。由区信访局牵头,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提早发现信访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文章来源:渭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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