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是处理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最后环节,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旬邑县纪委始终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和首要职责任务并且探索出案件审理工作新模式,将案件审理工作与警示教育、自纠督查、制度建设相结合。对违纪案件‘跟踪’到底,稳健走好案件审理‘最后一公里’。
开展警示教育,构筑坚实壁垒。围绕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的震撼效果,抓住宣布处分决定的机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对一个人的惩治带动对他人的教育,由点及面,产生震慑,提升教育效果。同时,对于审理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早、准、严”,及时对案发单位的主要领导和重点岗位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警示约谈,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警示。如在征求交县通局党组织对该局运输公司两名工作人员违纪处理意见时,旬邑县纪委就结合该局相关工作和已发生的案例,对县交通局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以来,已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几十次。
坚持步步为营,常用回马枪。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旬邑县纪委及时通报所在单位,督促其开展专项自查自纠活动,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派驻纪检组或镇街纪(工)委通过听汇报、查台账、访实地等方式,督查问题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县纪委不定期对问题单位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适时启动问责机制。2017年以来,已到多家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
建章立制,多方位构建长效机制。除注重将审理结果转化为教育成果,更注重将审理结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围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从思想、体制、管理机制等方面对进行深入剖析,梳理出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点,从制度构建角度出发,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协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力求标本兼治。2017年以来,已发出2份监察建议书推进案发单位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