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下茬立势助力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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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始终把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案件线索25件,立结案9件,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

畅通渠道,全面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一是在县城主干道、人群聚集区以及各镇办醒目位置,制作了“三个助力”工作宣传牌,向群众宣传纪委落实“三个助力”的工作内容,实现“三个助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无死角。二是在县纪委“清风永寿”网站开设了精准扶贫举报受理专区,公布了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和工作承诺等内容。利用“清风永寿”微信公众号收集问题线索,并在旅游景点、县城广场等人口密集场合,悬挂印有举报电话和微信二维码的公告牌。三是在县镇两级设立脱贫攻坚举报中心,县纪委、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各镇办以及“八个一批”牵头部门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地址,对署实名并经查属实的实行有奖举报;四是由县纪委常委带队,采取赶会跟集、进村入户等方式,跟随民情直通车定期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的诉求和呼声。五是组建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由县纪委牵头,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同时开展了扶贫互助资金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政府。截止10月底,共摸排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5条。

强化管理,规范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一是实行统一管理。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县纪委明确专人,统一归口接收、登记,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做到有反映必受理、必登记、必查核;对于基层受理的问题线索,在建立台账的同时每周上报县纪委。二是科学分流线索。对收到的所有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进行梳理研判,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转办,重要线索由纪委常委包抓、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落实限时办结。对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般在一个月内调查完成;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要说明原因并按程序报批,不得无故拖延办理时间。四是明确纪律责任。加强对涉及扶贫领域转办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办,防止压案不办、拖延推诿,确保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实行“一送一谈一回访”。针对扶贫领域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创新谈话函询方式,向被谈话函询对象发送装有《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小“礼品袋”,促其对照党章党规,自我校正纠偏。

严肃审查,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县纪委坚持“一竿子插到底”,采取协作办理、提级办理、上挂下派等方式,重点查办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雁过拔毛”、截留挪用、向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茬立势,快查快处,做到违纪事实未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彻底不放过,确保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对存在问题的13个单位25个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6起典型案件在“清风永寿”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做到了通报一起、教育一批、曝光一案、警示一片,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并推行“四书两报告”制度。在处分执行中下发处分决定书、发案单位整改建议书、廉政风险整改建议书,受处分人员作出承诺书;要求发案单位上报整改报告、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报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和社会效应。

健全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把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实行周汇报、月小结、季度点评、年终奖惩的工作考评机制,建立实行常委包抓、室部联系工作机制,对派驻纪检组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追赶超越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对镇办和部门查处不力或查而不报、敷衍应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同时,牵头制定了《永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对精准扶贫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要求完成脱贫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先后对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和绩效考核反馈中,出现问题的监军街道办干堡村、甘井镇赵家塬村8名包抓领导和包扶干部进行了处理;对35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岗、“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开展、扶贫对象核实等进行了专项督查和巡回检查,实施问责25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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