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案件审理五年“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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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武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注重提高案件审理满意率和认可率,正确处理违纪案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障受处分对象的民主权利, 提升审理工作的质量,从2006年到2011年,连续5年实现“零申诉”。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违纪案件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查处的难度明显增大,案件的定性难、处理难、执行难、申诉高的问题比较突出。长武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创新审理观念,站在政治和政策的高度,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办案方针,统筹兼顾,处理好执纪与发展、改革与稳定、惩处教育与保护的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案件审理中,严格办案程序,所有案件在调查终结后,都必须由审理室进行审理,认真审核证据,准确定性,恰当量纪,对案件质量的保证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自2006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察局立案235件,审结2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1人(科级干部8人),从未发生一起申诉复查案件,连续5年保持“零申诉” 。

文章来源:长武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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