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礼泉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坚持不懈抓作风,不遗余力查案件,以两个责任助推案件查办,营造礼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支持办案工作。礼泉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礼泉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邀请市纪委领导就落实“三转”、查办案件以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和培训指导,向全体县级领导和全县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了《关于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问题》专题辅导,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从责任划分、责任内容、保障机制、责任追究等四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根据实施办法,对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监督责任追究,做到了履职有规、问责有据。
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夯实办案主责。县纪委从认真聚焦主责主业、切实严明党的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全面推进“三转”工作五个方面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调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对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先后15次抽调纪检监察干部随机组成检查组,对各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聚焦主责主业,查办违纪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办案力度,县纪委迅速转变办案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工作重心,全面收集信访举报、司法移送、专项检查等案件线索,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同时,完善办案机制。对委局内设科室进行调整,对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精简,使工作力量向主责主业集中。此外,强化办案举措。建立了纪委常委、副局长、科室主任领办案件责任制,以及委局各室、乡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健立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同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的协调配合机制。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72件,党政纪处分83人,组织处理1人。有力的打击了腐败,弘扬了正气,推动礼泉政治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