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参与、要监督、要满意”,乾县以推进农村重大事项“三要”工程为契机,在全县256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实现了村务公开制度化、民主管理常态化,搭建了党群干群“连心桥”。
该县严格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密切结合实际,在各行政村都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3至5名。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村党支部和党员大会推荐人选并报镇纪委、社区纪工委审核同意后,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有牌子、有办公室、有办公设施、有工作制度、有印章、有举报箱、有监督工作公示栏”的规范建立,由镇纪委、社区纪工委领导,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承担监督、检查、受理、报告等职责,享有建议权、质询权、监督权,具有提出监督意见、通报反馈情况、公布整改结果、回应询问质疑等职能。同时,实行工作例会、学习培训、述职述廉等制度,每季度向镇纪委、社区纪工委汇报一次监督情况,每半年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年终向镇纪委、社区纪工委和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乾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