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根治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运转不顺畅、工作作风不实等各种“机关病”。近年来,永寿县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制度为基础,以监督为关键,以奖惩为保证,实现了机关效能建设的“服务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工作高效化”的“三化”总体目标,投资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推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该县荣获“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并跻身“陕西工业增长速度前十名”行列。
一、注重建章立制,筑牢机关效能建设坚实基础
2006年,该县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机关效能建设入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成立了党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印发了《永寿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印制了《行政效能监察审批表》、《效能告诫书》、《效能监察建议书》等系统的文书资料,规范了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决策事项,都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以方便群众查询。在县委、政府大院设立的政务公开墙上,各部门的工作流程、承办人、收费标准、办事人所需提供的资料等内容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办事,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针对过去一些部门不深入基层、浮在面上和个别乡镇领导“走读”现象,在全县13个乡镇76个部门全面推行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八项制度。全县所有单位都在机关醒目位置亮出服务承诺,25个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县电视台作出服务承诺,科室向单位作出承诺,干部向科室作出承诺,形成级级有承诺、层层有责任的工作机制。同时,县国土局、县房管所实行代理服务制度,设立了代理服务窗口。建立了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的办理模式。各机关单位也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完善。2007年以来,全县各机关单位共建立相关制度213项,废除不适宜制度34项,修订和完善26项。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布署,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地加强了效能监察。2007年以来,已开展督查50多次,形成督查通报16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9条。健全督查运行机制,按照“分类别、分主次”的督查原则,把县委、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定为主要督查任务快办快查,对涉及效能建设的专项督查和常规督查按照计划及时开展,对平时的暗访随机组织督查人员进行。建立了“一季一反馈、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核”的督查机制,不断提高督查效果,促进工作落实。去年以来,对会风、防汛、农忙期间干部到岗情况等开展了15次全面督查,暗访60余个单位,下发通报2次。同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10名政治素质好,参政热情高,有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离退休老干部、个体工商户、机关工作人员为县级行政效能监督员。开通了效能投诉电话和网络投诉邮箱,在县城中心位置设立了5个投诉举报箱,在县婚姻登记中心、工商局等8个单位设立效能监察监测点,初步建立全方位的行政效能监察监督网络和体系,从根本上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大转变。目前,8个窗口服务部门建立了服务大厅,11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代理服务,集中办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考评机制,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把机关效能建设纳入了全县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全县89个机关单位划分为一、二、三类效能建设考评单位。通过召开测评大会对被测评机关单位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评议最后3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通过新闻媒体找差距、定措施、作承诺。2007年来,共对40个单位进行了测评,梳理反馈群众意见36条,落实整改措施45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100多个。同时,县效能投诉中心对各单位建立平时效能“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实行负分累计制,并记入平时考核“台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公共利益或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32种情形纳入了责任追究范围。2007年以来,该县共受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15件,诫勉谈话16人,党政纪处分8人,调离岗位1人,辞退3人。
文章来源:永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