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公务卡消费成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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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彬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差花费了1140元,8-9月份两月电费9997元,结账时,会计王军未付现金,只用公务卡刷了一下便好。“用公务卡消费就是好,特别是支出较大时,既不用害怕将钱丢失,也不用愁身边带的钱不够,结算又快,还能增加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我给单位办理大部分业务都用公务卡”小王高兴地说。这是该县推行公务卡消费以来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提高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效率,增强单位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该县在全省内率先推广公务卡使用制度,县财政局、监察局、县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彬县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消费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该县所有预算单位,统一实行公务卡强制消费,压缩单位现金支付总额,确保财政资金的阳光、高效运行。强制消费明细目录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19项。同时,规定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内容为: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劳务报酬、奖金、慰问金、抚恤金和救济支出;镇级以下(不含镇级)发生的公务支出;不具备刷卡条件单笔消费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但不得化整为零;签证费、邮寄费、快递费、停车费、出租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据悉,该县从8月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以来,效果明显,刷卡率大幅提高。已经累计有54家预算单位进行了公务卡刷卡消费。9月份刷卡消费金额488658.17元,较上月新增了16家预算单位,刷卡资金量增加了224451.99元,增长率高达185%;公务卡消费笔数215笔,增加119笔,增长224%。止9月底,全县152家预算单位已经全部实施,改革面达到100%,累计发放公务卡727张,累计消费次数489笔,刷卡消费970193.57元。公务卡使用率的大幅提高,减少了现金支付,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激活单位“睡眠卡”,有力地提升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也促进了县域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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