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中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保护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三原县纪委积极贯彻落实“三个助力”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三原县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在检查办法》,保证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方向准确、职责明确。通过约谈函谈、诫勉谈话、检查考核等形式,层层夯实脱贫责任,切实督导镇办及县级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树立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17年以来,共梳理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8条,立案6起,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22起29人。
畅通渠道,举报有奖。县纪委建立问题线索制度,通过三原电视台、三原清风、三原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并在县委县政府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另外,发挥民情直通车作用,及时受理处置扶贫脱贫方面的问题线索,对举报核实后经查属实的一般性违纪问题线索奖励举报人100元;对举报核实后经查属实且涉及资金量大的违纪问题线索奖励举报人500元;对举报核实后经查 属实且涉及重大违纪问题线索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线索奖励举报人1000元。
容错纠错助力扶贫。为鼓励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勇于担当,大胆干事,打消后顾之忧。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问题后能够立即整改,本人提出的容错免责申请经调查属实的,且当事人在执纪审查、审理过程中认错态度诚恳,并结合自身工作现实表现,精准扶贫工作政策等因素,根据《三原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及《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等规定,对于当事人免于行政处分,批评教育为主,鼓励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达到保护挽救干部的目的。
严格问责强化震慑。紧盯扶贫领域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瞄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明确责任情形,严肃问责追责,对精准扶贫工作领导不力,只是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不能保证资金、项目人员及时到位的,并且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落实扶贫工作存在瞒报、虚报、漏报、迟报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同时曝光脱贫攻坚中查出的典型案件,持续强化震慑,释放“严”的信号。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担当,强化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