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纪委“六个严禁”让清明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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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清明节劲吹“清廉之风”,乾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私人祭奠活动使用公务车辆;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奢侈祭祀;严禁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公车组织春游、踏青;严禁在祭扫活动中侵害群众利益。

利用微信平台、乾县发布、QQ群、电子屏宣传手段,联合县文明办,发布《乾县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禁止过节期间大张旗鼓、铺张浪费,提出四个倡导:倡导低碳祭祀、安全祭祀、节俭祭祀、网络祭祀,建议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祭扫先烈、表达哀思。

在清明节期间将加大对公务车封存、公车私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及监督检查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防控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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