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多举措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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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党内监督,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积极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各级党组织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将“两个责任”细化分解到9名区级领导和37个牵头部门,精心谋划推进,带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和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责任情况等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到底。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去年以来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2名科级领导实施了警示训诫,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1名纪委书记进行了党纪处理,倒逼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用好三项机制。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出台《秦都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准确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客观看待、公正处理干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偏差,把严格执纪与宽容失误统一起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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