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新车购置。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的通知》。实行购车审批制,单位申请购置车辆,须在车辆编制控制指标以内,结合现有车辆的状况和工作需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申请,并申报购置车辆的资金来源、车型、车价、排气量等购车标准,填写《渭城区公务用车购置廉政审批表》。经区国资局、财政局签字盖章后,报区纪委审核车辆排量及价格是否超标,区纪委审核同意后,区长根据审核单位意见签发购置申请。最后由区财政局按照审批标准、车型、排量采购公务用车,全部实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节约公车费用。
二是严格旧车报废和处置。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公务车辆,符合国家汽车报废标准的,经主管部门和区国资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未达报废标准的,一律不准更换新车。对淘汰或报废的旧机动车,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或继续留用,一律由区国资局统一组织进行鉴定和评估,或统一调剂,或统一报废,或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拍卖处理。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由国资局按照先鉴定后处置的原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对申请处置车辆进行鉴定,并出具结论性鉴定意见,再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实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三是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制定出台了《关于重申厉行节约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公车管理、配备、使用、停驶、封存等作了明确规定。各部门、各镇办都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从公车调度、油料管理、车辆使用、值班备勤、保养维修、车辆保管、驾驶员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公车使用审批、出车登记、去向告知、还车注销、定期公示等制度,从出、用、还三个步骤规范了公车使用程序。区纪委强化督查问责,严禁公车私用。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公务用车检查6次,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情况专项检查4次,对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政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