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着力构建纠正“四风”常态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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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始终把纠“四风”放在重要位置,狠抓不放,特别是今年7月份以来,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为统领,多措并举,重拳治理,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转变方式纠“四风”。切实改变被动接受举报查问题的状况,做到问题主动发现、及早处理。坚持日常检查常态化、全覆盖。市委发挥主体作用,协调两班督查室、市委组织部按月查班子作风;市直单位按职能开展单项检查;协调镇办纪检组织异地交叉督查;市纪委开展点穴式明查暗访。专项整治精准化。针对上级关注、市委关心、群众关切的“四风”突出问题作出计划,进行立项式专项监督整治。在检查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在检查方式上坚持条块结合、纵横交错、上下联动,在检查分工上,市纪委为督导主体,部门为指导主体,各单位党委为责任主体,各单位纪检组织为工作主体。目前,市纪委正瞄准曝露问题比较多的卫生等系统,重点介入,集中突破。

畅通渠道纠“四风”。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作用,做到群众诉求有地方讲、有人听、及时办。 坚持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将该市36位市级领导的分工、接待时间公布于接待场所,每天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在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对领导接待过的信访问题实行专门挂号督办,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推行信访诉求“一卡通”。推行一单式工作法,让《兴平市依法逐级走访诉求单》伴随信访全过程,如实记录责任主体单位及各级业务部门的协调处理、行政复查、终结复核结果,倒逼责任主体单位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整合力量纠“四风”。严格实行问题线索双报告制度,出台《兴平市关于完善协作办案机制的意见》,坚持上下级纪委联动办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今年7月,在综合分析问题线索真实性、可查性、成案性以及困难性的基础上,将反映我市西吴镇马村在征地拆迁中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上报上级纪委启动联动办案程序,顺利转入立案调查。在对下方面,大力推行办案协作区,实行委局领导包抓、分片指导、联合调查,聚集办案力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特别是在推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对上级督办的6条问题线索全部由委局领导带队,协作区参与,同时启动,直查快办,立案6件。转办的16条问题线索立案10起,成案率达60%以上。另一方面,建立多方参与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优化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在全县重新选聘了党风政风监督员20名。主动引入媒体监督。在日常及重要节点监督中同步引入媒体监督,及时曝光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兴平廉政网、电视、报纸、所有窗口单位公开栏等广泛发布“四风”举报方式及方法,并实施奖励,充分发挥群众的广角镜作用。

压实责任纠“四风”。该市坚持责任层层明确,严格督责问责,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完善责任体系。上半年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分市级和基层两个层面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下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明晰了各级各部门的直接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在严格日常检查的基础上,落实工作履行定期报告、约谈提醒、述职评议、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上肩。今年以来,市委、市纪委共集体约谈党政正职3次,个别约谈单位负责人及纪委书记38人次。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三查”,专项工作启动以来,镇办、部门自办88件,党政纪处分88人,市纪委直接查办15件(其中4件正在核查),党政纪处分10人,了结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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