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礼泉县在落实省市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审理会议精神中,结合县域工作实际,通过规范程序、抓牢关键环节、创新举措等形式,不断规范“镇案县审”工作,有效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截至目前,县纪委对镇办理的27件案件全部进行了协审,审理率达100%。
健全制度 规范工作程序
制定《镇案县审实施细则》及案件主审制度、集体审议制度、案件移送登记制度。要求镇纪委和办案协作区立案的违纪案件,在处分决定下达前,一律报送县纪委审理室审理;基层纪委报送的案件必须有初审报告、调查报告、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有关证据及组织处理意见等全部案件材料。县纪委审理室对镇纪委立案的违纪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适用条规、量纪和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由分管领导审定后,形成审理批复意见,移交基层纪委按程序办理;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县纪委审理室要形成书面审理意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审定后,交基层按程序办理。
明确责任 严把关键环节
县纪委在协审中,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案件材料关。严格立案手续、调查报告、见面材料、违纪人检讨、证据、初审谈话笔录、初审报告、处理意见和审理呈批表等十余项案件材料,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限期纠正或完善。将《案件办理文书资料》的书面和电子稿发放到各个镇纪委,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二是严把手续程序关。通过审核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等途径,对办案手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关,发现不合法不合规的,一律按错案对待。编制《礼泉县纪委监察局党政纪案件模拟案卷》和《案件查办及审理工作流程图》。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对轻微违纪或带有普遍性的案件,重点对各镇案件定性准确统一问题把关;对疑难复杂案件,重点从县纪委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常委会研究审议等环节进行定性和量纪把关。同时,县纪委加强对处分决定下发回执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回访教育制度等环节的监督。
创新举措 提升审理效率
县纪委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对个别业务薄弱的镇,采用“下派上挂”、以案代训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实行办案协作区交叉协助审理机制。案件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将案件调查情况向包抓协作区的县纪委领导汇报,经县纪委领导同意后在案件协作范围内进行交叉审理,最后协作区将形成的审理报告报于县纪委审理室,按照程序,经县纪委审定后,再由各镇下达处分决定。实行镇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县纪委审理室会同包抓镇纪委各科室,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纪律审查工作中,与镇纪委调查人员一起熟悉和分析案情,协助他们审查证据及相关材料,监督纪律审查的各个阶段和每个步骤、环节是否严格规范操作,证据取得是否具有合法性,促进调查阶段的工作更加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更加规范。实行署名举报案件同步审理机制。对于镇上实名举报的案件,在调查结束后,召集案件相关人员实行同步审理机制,纪律审查人员陈述案情,审理人员进行党纪法规辅导,听取案件相关人员对违纪人员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建议和意见进行总结、归纳和评析,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保障审理意见的充分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