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滥用,容易产生腐败。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关爱。2009年元月,永寿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永寿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卡实施办法(暂行)》,探索推行了信访监督“三色卡”制度,扎实开展信访监督工作。
《永寿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卡实施办法》规定,信访监督卡的发放对象是信访件所涉及的个人、组织、部门或单位。信访监督卡分为绿色询问卡、橙色提醒卡和红色警戒卡三种。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不具体或反映思想、工作、生活等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需要被反映对象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的,发放绿色的信访监督询问卡,意在提前警醒,防范于未然;对经核查属于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以及有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注意的,发放橙色的信访监督提醒卡,进行预警性提醒,意在提醒被反映人慎行、慎为;对经查实已构成违纪,但情节显著轻微不予纪律处分的,发放红色的信访监督警戒卡予以警戒。当事人收到不同颜色的监督卡之后,要根据相应情况作出书面答复,收到绿色信访监督询问卡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收到橙色信访监督提醒卡或红色信访监督警戒卡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把查纠、整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由县纪委会同当事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其责任人与当事人实施信访约谈,予以批评、教育、提醒或警戒。当事人一年内收到两次以上(含两次)提醒卡或一次以上(含一次)警戒卡,受卡者是个人的,其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受卡者是组织、部门或单位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其主要负责人当年的年终考核亦不得评为优秀。
《实施办法》对信访监督卡的发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信访核查中,信访承办人认为需要发放询问卡的,填写《永寿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卡使用审批表》,报分管信访的副书记审批,审批后信访承办人及时将询问卡当面送达当事人;信访核查结束后,信访承办人认为需要发放提醒卡的,填写《永寿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卡使用审批表》,受卡者是科级干部的,报纪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的,报分管信访的副书记审批,审批后信访承办人及时将提醒卡当面送达当事人;信访核查结束后,信访承办人认为需要发放警戒卡的,填写《永寿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卡使用审批表》,受卡者是科级干部的,报纪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的,报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审批,审批后信访承办人及时将警戒卡当面送达当事人;受卡者是组织、部门或单位的,参照上述科级干部的发放程序办理。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表明,该县纪委实施的信访监督“三色卡”制度,在解决信访举报中反映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一般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上,发挥出了提醒警示的职能作用,三种颜色的信访监督卡就是三道警戒线,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慎行、慎为,使监督腐败的关口前移,把一些有违纪苗头和初涉腐败的党员干部及时的从悬崖边上拉回来,避免了问题扩大化,构建了对党员干部超前防范的廉政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也尽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了干部,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全县各级的普遍好评。
文章来源:永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