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开列负面清单 “条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编印《党员干部不能干的110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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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你看,严禁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所以,上次,普娃的娃在学校的入党外调材料要你盖章,你不乐意,多次推脱,现在,看见了吧,县纪委发的这册子上明确写清楚了,这是严禁的,只要你这样做,就是违纪!”城关镇屯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王主任指着手里的小册子对村主任刘四笑着说。

“啥,我就是多问了他几次情况,让他多跑了几次,这还算违纪?哪条,让我好好看看。”

“老张,你们村委会下次再决定一些事不给村民公开,我可就给镇纪委汇报了,让处理你,哈哈!”胡家庙的一个村监会主任对村书记开玩笑的说。

“哈哈,不会了,我都看见了,第九十三条就是严禁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占群众知情权。”

这是淳化县在集中发放《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10件---廉洁从政提醒手册》时,组织的讨论会上的情景。

在新条例出台时,淳化县及时对新条例进行了集中辅导,但是由于农村基层干部普遍文化层次不高,学习时间不多,新条例里面涉及处理部分专业性比较强,所以农村干部对新条例的认识不够深刻,而且在最近查处的几个违纪案件时,也存在对新条例认识不清的问题,所以县纪委决定组织人员精心编印《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10件事---廉洁从政提醒手册》,手册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摘编了110条属于党员干部个人的主要违纪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用简洁明了的话语表明什么不能做,画出红线,围起围墙。

“这个手册对我们来说太实用了,条例那么多条,而且不仅有规定,还有处分,又看不太懂,看一点就头晕,现在好了,这册子,就明确了党员不能干啥”一位村干部这样告诉笔者。

“这次,我们是针对村一级党员干部进行的一次集中发放培训,不过不是对新条例进行系统培训,而主要是针对农村存在的一些问题或是基层干部不清的一些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同时也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干部也纳入了本次培训,让他们明白现在的监督和以前的监督有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小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监督。下一步,我们将对基层站所、窗口行业、部门党政负责人发放“手册”、组织专门的讨论,现场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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